1.種群是生物進化的基本單位,生物進化實質在于種群基因頻率的改變。2.突變和基因重組產生生物的原材料。3.突變和基因重組,自然選擇及隔離是物種形成的三個基本環(huán)節(jié),通過它們的綜合作用,種群產生分化,最終導致新物種的形成。4.自然選擇使種群的基因頻率定向改變并決定生物進化的方向。5.隔離是新物種形成的必要條件。
進化論,生物學術語。是由英國生物學家查爾斯·達爾文(1809—1882)曾經乘坐貝格爾號艦作了歷時5年的環(huán)球航行中,對動植物和地質方面進行了大量的觀察和采集后,當時是對物種起源的一種推測而提出的一種假說。隨著進化論的進展,產生了現代綜合進化論,而現代進化學絕大部分以查爾斯·羅伯特·達爾文的進化論為指導,埃爾溫·薛定諤的《生命是什么》為主體方向,進化論已為當代生物學的核心思想之一。
進化論主張宇宙中最原始的存在,并不是具有精神的事物、靈或神,而是具有生能的物質。這生能以進化方式,演進成生元,即細胞;這細胞便是萬物中一切生命的開始。
在西方思想史上,力持進化論觀點的是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(1809—1882)。經過多年的探究,達爾文逐漸形成了一個系統(tǒng)的進化思想:生物界本來就存在著個體差異,在生存競爭的壓力下,適者生存,不適者被淘汰;物種所保留的有利性狀在世代傳遞過程中逐漸變異,經過性狀分異和中間類型消逝便形成新種。
達爾文主張,生物界物種的進化及變異,系以天擇的進化為其基本假設:此外,并以性別選擇和生稟特質的遺傳思想來作輔助。1859年,達爾文的《物種起源》的出版,震動了整個學術界和宗教界,強烈地沖擊了《圣經》的創(chuàng)世論。達爾文的《物種起源》提出生物進化論學說,對宗教“神造論”和林奈與居維葉的“物種不變論”發(fā)起一場革命,震動當世。由于進化論違反《圣經》里的創(chuàng)世論,所以自問世以來,向來是宗教爭論的焦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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